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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院长您好,为什么我的信件没有得到回复
问题类型:
国家赔偿
【信件内容】
院长您好,再次给您写信给您添麻烦了,(由于查看信件码找不到了)。 还是上次那几个问题向您反应下。 1 执行官为什么要终本? 2 被执行人公司账号流水没有(涉嫌转移财产?) 3 执行官为什么不能让追加股东? 4 被执行人车辆被查封为什么一直还在使用? 5 为什么不能对公司设备和厂房进行拍卖? 6 被执行人为什么还能正常收取厂房租金?(租金是否可以划扣给我们抵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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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刘胜强
发信时间:
2021/1/12 12:45:34
【信件回复】
信件已转交给“仙桃市人民法院”处理,请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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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回复人: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1/13 8:59:07
【信件回复】
刘胜强: 您好!您2021年1月2日的来信,本院已于2021年1月6日上午给您回复了。 因您本次来信内容涉及到案件的具体事宜,信件已转交给“仙桃市人民法院”处理,请等待回复!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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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1/13 8:58:33
【信件回复】
现就信访人刘胜强反映本院未能执行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申请执行人刘胜强(信访人)、王翠娥、刘英、刘小英与被执行人远方(仙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执行后,分别于2020年9月15日对被执行人部分不动产予以了查封,于2020年12月1日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进行了查封。因本院查封的不动产系整体厂房,在本案中不宜进行处置,车辆系动产,无法查找其下落而未能扣押处置。 考虑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一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因申请执行人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清,而被执行人坚持要求分期支付而未能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厂房租金问题,本院也已向申请执行人刘胜强等人的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将其厂房出租的收益问题,如查证属实,本院将依法进行扣留、提取等强制执行措施。 后续,本院将继续加大对本案的执行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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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仙桃市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1/13 15: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