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法官大讲堂” 集中学习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在立案、庭审、执行等众多方面均有较大的新突破,对人民法院适用民诉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的规定。同时,这部司法解释也是基层法官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的一部常用法规。为确保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法律,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业务素养,提高办案能力,3月13日,我院举办“法官大讲堂”,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行了系统学习。
此次“法官大讲堂”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雄伟主讲。戴雄伟副院长结合此次新民诉法解释与1992年民诉法解释的区别,从案件管辖、审判人员的回避、诉讼参与人、证据规则、留置送达、民事调解、诉讼费用的负担、一审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等十个方面对条文作了细致的梳理与讲解。
戴雄伟副院长结合具体案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准确理解和讲授各个知识要点,使理论和实践达到完美融合,干警们专心作笔记,认真领会解释的要义和精神实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学习效果。
通过开展“法官大讲堂”,全体干警对民事诉讼法正确、统一、严格、有效实施有了深刻认识,对增强程序公正性、维护司法公正、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作为“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部分,此次集中学习注重培养干警高质效办案的能力,着力提升干警的整体形象。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会把民诉法新解释扎扎实实吃透学透,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