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杜某、彭某、吴某侵犯著作权案

发布时间:2026-04-21 点击数量: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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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杜某、彭某、吴某三人侵犯著作权案。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干部职工3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本案由仙桃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杨丽蓉担任审判长,与四级法官林霞、人民陪审员王军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6月,杜某、彭某、吴某三人签订合作协议,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情况下,通过在线上店铺销售复制有他人音乐作品的U盘进行牟利。案涉U盘共计1.6万余个,三人非法经营数额达百万余元。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我不该利欲熏心贩卖盗版音乐U盘,我深感自责悔恨……”三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表示认罪认罚,当庭悔过。该案将择期宣判。

“知识产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支持正版,拒绝购买各种盗版侵权商品。”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不断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侵权盗版,守护智慧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