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新做法,实现破产财产快速解封

发布时间:2023-08-30 点击数量:903

近日,仙桃市人民法院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完善破产财产快速解封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就规范破产财产解除查封、移送、处置等工作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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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的湖北金威麦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于2023715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投资人要进场开展重整工作,就面临着企业财产解封、解押、移交投资人等问题。但传统解封、解押流程需要联系财产保全实施单位、抵押权人,取得相关主体的同意,沟通难度大,耗时过长。按照《优化破产案件财产快速解封及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管理人我院出具的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立即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相关单位一次性申请解除查封、冻结,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为管理人及时顺利高效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的工作理念,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探索简化破产财产解封及处置手续,持续优化破产财产快速解封机制,进一步提升破产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