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失而复得的友情

发布时间:2025-06-27 点击数量:23

“我绝不调解!看见他就恶心!”电话听筒里传来老许暴跳如雷的声音,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信任崩塌,好友变被告

老许和老李是相交多年的好友。两年前,老许翻建老宅,将整个工程全权托付给老李。然而房屋建到一半时,因老李承接其他项目,工程进度停滞不前,工期一拖再拖,老许只能另请施工队完成剩余工程。为追回后续建造所支出的费用,老许一纸诉状将老李诉至仙桃法院。

逐项核验,理顺纠纷账

“我那么信任他,结果他给我留了个烂摊子,我现在看见他就烦!”

“老许,先消消气。既然你选择来法院起诉,那么当务之急就是想办法解决问题。老李现在主动提出调解,你不妨给他一个机会,听听他的想法?”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多年情谊,存在调解基础,为妥善解决该纠纷,承办法官陈国章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当初你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未对后续工程进行评估鉴定,如果直接让老李承担全部费用,不太合理。根据你们双方当初拍的房屋视频、照片等材料,我们也找了专家进行了咨询评估,现在看你们有什么意见。”

“这是后续工程新增的防水处理费用,考虑到前期工程可能存在的隐患......”

“这是电路改造费用,咱们对照图纸再核对一遍......”

调解室里,陈国章将核算清单铺展开,逐条逐项进行解释。

冰释前嫌,旧友重言欢

经过几个小时的反复商议,老许与老李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李分期向老许支付15万元。两人也重归于好。

走出法院大门,老许和老李不自觉放慢脚步,在夏日晴空下,曾经剑拔弩张的两人,又像从前那样,熟稔地聊起了建房、装修的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