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3-01 点击数量:10068

2016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市工作大局,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司法公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主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权益

1、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平安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我市社会治安的寻衅滋事、抢劫等暴力犯罪;依法严惩我市多发高发的毒品、诈骗等犯罪;重拳打击非法集资、恶意欠薪、危害食品安全等涉民生犯罪和严重破坏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四霸六强”犯罪。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配合,推动社区矫正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严防冤假错案;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职务犯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缓刑,严格标准和条件,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保障诉讼参加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诉讼权利,尊重律师,为其正常履职提供便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能动开展民商事审判,着力保障和谐发展。依法妥善化解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保险等矛盾纠纷,依法从快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加大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力度,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依法保障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顺利推进。做好经济下行的司法应对,高度重视买卖合同、建设工程以及担保、劳资、房地产等纠纷案件持续上升的趋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司法研判和跟踪调研,注重分析案件的成因特点和增长态势,总结审判工作中的规律性问题,指导相关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认真贯彻“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六项原则”,强化“护幼、容错、不赦罪”的理念,坚持采取强制措施与挽救具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并重,既防止因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又防止以保护企业为由逃废银行债务、逃避法律义务。加大转型升级保护力度,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供给侧改革,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案件。按照“多重组、少破产”的思路,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以法治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序推进,对于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企业,按程序启动破产清算,督促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对于虽然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债务沉重但符合产业政策调整目标的企业,尽可能地进行破产重整,通过可行的兼并重组方案压缩和合并过剩产能、优化要素配置。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依法支持其他组织发挥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力推行巡回审判、设立法官工作室等举措,借助网格化管理平台指导民调、参与调解,形成多元化解纠纷的整体合力。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和小额诉讼等案件的审理。加强民商事案件的审限监管,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把握纠纷的实体处理关,对受理后经审理发现不属管辖范围的案件,审判庭仍然可以裁定驳回起诉,防止立案难转化成审理难、执行难。

3、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以学习和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为重点,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依法促进法治仙桃建设。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增加的新形势,严格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行政相对人诉求表达和权利保障渠道;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协调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继续完善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司法与行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联络,实现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

4、规范创新执行机制,着力实现胜诉权益。依法突出“强制性、规范性”两个重点,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法治权威。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继续清理长期未执案件,核查更正执行案件信息,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适时组织各类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联动对接,用活用好强制执行措施,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和罚款、拘留、拒执罪的“三限三惩”措施为抓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适应信息时代新要求,突出抓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成以执行办案为中心,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信息公开、信用惩戒、信访管理、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决策分析等职能的执行工作管理与指挥系统。突出抓好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坚持执行实施与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制度,建立执行关键节点前置审查机制。深化执行公开,加强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案款发还的监管。积极实施被执行资产网络拍卖,用好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断丰富拍品种类、增加拍品数量,提高资产拍卖的成交率和溢价率。

二、狠抓管理,全力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

5、完善诉讼服务功能,优化便民服务。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平台无缝对接。进一步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给法院带来的深刻影响,既要防止有案不立的现象发生,也要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请,耐心做好释明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和权利义务告知,让当事人打一个明明白白的官司。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严格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尽量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突出重点,注重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深化领导接访、法官带案回访等制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文件精神(即《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纠正制度,探索邀请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难案,落实信访终结制度。

6、加强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继续加强和完善三大平台建设,加强对三大平台的应用。坚持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规范上网发布程序。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信息录入,信息录入要做到全面、及时、准确,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审判业务数据库建设,及时公开审判流程信息,防止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努力实现公开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逐步选取典型案件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和微博直播,着力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7、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强化规范管理。突出规范和细节,办公室、审管办要加强研判,按照新要求,修订各单位审执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对入额法官的考核办法,加大对因程序、作风等问题发改案件的惩处力度,形成规范、科学的考核体系,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坚持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加大对长期未结、发回改判、群众信访等案件的评查力度,加大对上网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瑕疵等问题。加强审判管理系统运用和流程监管,杜绝审判程序的随意性,杜绝案件未结报结和隐性超审限问题。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强化对审判流程、节点、审限的网上管控,力求实现均衡结案。探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8、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应用水平。全面推进信息化3.0版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应用并重,建设上,与上级法院对接,应用上,在发挥已有信息化设备的效能方面狠下功夫,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司法公开、政务管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抓好科技法庭、数字审委会、办公办案系统和无纸化办公设备应用工作,不断提升科技含量。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卷宗同步扫描工作,满足数字时代下法院数字档案长期保存、快速查阅等新要求,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干警信息化应用技能,着力培养一批信息化技术骨干,全面促进审判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提高。

三、狠抓改革,全力做好统筹推进实现改革目标

9、进一步凝聚改革正能量。加强交心谈心和思想疏导,讲清楚政策安排,政治处、办公室要针对司法改革等热点问题及时宣传,澄清各类负面消息和模糊认识,适时发布上级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改革思路以及改革进展,厘清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希望同志们树立改革大局观、全局观,正确处理改革大局与自身利益的关系,凝聚共识,齐心协力,稳妥推进。

10、进一步筑牢制度防火墙。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机制,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的先行过滤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职考评和内部公示机制。科学界定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牵头完善院长、庭长履行职责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权力清单”,加强对立案、审限、结案等程序性问题的监督管控。建立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

四、狠抓基础,全力锻造过硬素能促进自身发展

1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系统、持久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以致用,真正学深学透,深刻理解讲话中蕴含的丰富的认识论和辩证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认真开展“三抓一促”(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本院“两创建”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锻炼党性,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政治纪律。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法院党组建设,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和名利观。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把党组建设成为能够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坚强领导集体。抓好支部建设,进一步落实支部“五有”、书记“四会”、党员“三争”等工作标准,增强干警党性意识、丰富干警党建知识。要注重文化引领,大力开展法院特色文化项目建设,不断增强法院凝聚力。

1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经常性学习交流活动,营造浓厚学习风气,注重学习成果转化。用好“道德大讲堂”、“法官大讲堂”等学习交流平台,着力提升干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的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推动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履职能力培训,根据审判需要和岗位培训需求,促使法官和工作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增强业务技能。扎实推进岗位练兵,坚持开展庭审观摩,组织法官现场教学,突出抓好庭审的节奏把握、掌控引导、应急处置等能力培训。坚持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着力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裁判文书规范化水平。鼓励法官思考问题、研究理论,让法官会办案、会调研,能写文章、能开讲座,努力培养出一批精英法官。

13、加强司法政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大额经费支出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行法院食堂、物业、信息化、机关安保等集约化、社会化管理。强化法警编队管理,提供良好安全保障。强化司法技术管理,提高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效率。进一步重视“互联网+”时代下的新闻宣传工作,注重通过新闻发布会、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好执法办案的新成绩、司法改革的新举措、队伍建设的新进展、司法为民的新典型、司法公开的新亮点,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法院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高度重视社会和媒体对一些热点案件的关切,加强与社会和媒体的沟通,适时公布公众质疑的案件真相,阐述裁判理由,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规范、审慎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上投诉平台作用,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狠抓廉政建设,全力整肃纪律作风压实两个责任

14、大力整肃纪律作风。部署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准则》《条例》、做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把“两学”作为党组和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两学一做”活动抓早、抓好,学深、学透,做出成效。坚决落实“三万”活动、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转变作风、服务民生。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查找不足,整改问题,努力使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继续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15个不准,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5、全力压实两个责任。党组成员、各支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全院工作大局中通盘考虑,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新机制。纪检监察室既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还要对各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风廉政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的格局。

16、强力落实问责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把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审判执行、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环节,落实好两个规定,加强司法巡查、廉政监察等工作,坚决惩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不义之财、在办案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干警,严防“三案”发生。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铁规禁令,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依纪依法进行惩处,决不姑息纵容;对违纪违法案件,不管涉及什么人,坚决查处,一查到底,决不遮着护着;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玷污法官荣誉的,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决不养痈遗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通过信访分析、案件评查、网络舆情等途径,及时发现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开展谈话提醒,精准运用批评教育、约谈问询、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处理问题,立足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及早处理,绝不让小病成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