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6日至28日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我院喜获表彰,被省高院评为2011年“审判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
2011年,我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要求,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措施,实现了审判质量新提升。全年审(执)结各类案件7021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45%,无一起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31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其中有23项指标高于省院规定的满意值。
我院在落实审判管理工作中,一是突出层级管理,构建以院长和审委会领导、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审管办)主导、各业务庭和综合部门相互配合、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注重监督管理,建立以监督办案进度、监督办案程序、监督文书质量、监督案件归档、监督上诉案件、监督责任追究等“六大监督”为核心的审判管理机制,把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程序都纳入管理范畴,保证了办案各个流程高质有序运转。三是强化绩效管理,主动抓好审判绩效指标的分析、细化,充分发挥绩效指标导向作用,适时纠正绩效指标存在的偏差,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各项绩效指标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