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电话+微信视频”调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9-06-20 点击数量:520

近日,仙桃法院杨林尾法庭利用微信视频功能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为原居住在仙桃某小区的被告李某(化名)提供物业服务,但李某一直未支付历年拖欠的物业服务费,且于2018年底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属登记。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李某通过微信将拖欠物业费转至物业公司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电话沟通,李某表示愿意与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协商,但由于身在武汉务工,无法抽空回仙桃进行调解。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办案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通过微信视频面对面功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6月14日上午,主审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即通过微信支付物业服务费5000元至该物业服务公司微信。物业服务公司收到物业费后,当即向法庭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该案顺利解决。

 

物业公司出具物业费收据

一起本需要当事人来回往返的案件,仅用了不到20分钟便调处完毕,仙桃法院“人性化办案”方式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采用微信视频方式进行民事调解,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优化了时间配置,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是基层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