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瓶”安用气拧紧安全阀
——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一把手”出庭应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5-07-22 点击数量: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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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怠于履行燃气经营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学文出庭应诉。

该案由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德学担任审判长,与一级法官马敏、五级法官王玉婷,人民陪审员陈超、马武伦、李勇、熊凤莲组成合议庭审理。

仙桃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秀华出庭履行职责。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仙桃市人大、市政协、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等40余人到场旁听。

案情回顾

仙桃市胡某某、邹某某等10人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下,在仙桃市彭场镇、胡场镇等地将违规购进的瓶装燃气对外销售,胡某某、邹某某等人还将购进的瓶装燃气储备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民房内,与木制家具、回收纸皮、编制麻袋等易燃物混合存放,同时上述人员在瓶装燃气配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运输车辆未依法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在运输过程中亦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2024年10月,仙桃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履行监管职责,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虽对彭场、胡场两家液化气站采取了停业整改措施,对违规从事燃气配送人员进行了处理,但涉案10人,仍剩余7人在继续违规从事瓶装燃气经营、配送,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消除,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仙桃检察院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监管职责以及是否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为等焦点问题充分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整个庭审流畅有序、重点突出。案件将择期宣判。

王学文全程仔细聆听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意见,积极参与答辩,充分进行陈述。他表示,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作为城镇燃气管理牵头部门,在保障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责无旁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以此次公益诉讼为契机,全面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庭审现场就是警示课堂,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让依法行政成为守护城市生命线最坚硬的基石。”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行政公益诉讼突破了传统的“民告官”诉讼模式,法院系统的精准切入为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注入了强劲动能。行政执法人员守护的不只是燃气管网,更是人民心中对法治护航美好生活的笃定信念。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契机,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引导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声又出彩,助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