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要素式”审判 开启金融案件审理“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04-09 点击数量:1371

“这种批量式审理金融案件的效率真是太高了!以往因承办法官不同、开庭时间不一,我们代理人需要来回跑法院,既费时又费力。现在好了,批量化解决问题,速审速结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近日,仙桃法院金融审判团队徐俊杰法官两天内开庭审理了10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在当天形成裁判意见,当周出具并送达裁判文书,涉诉主体20余人,涉案借款金额100余万元。这是仙桃法院近两年来优化诉讼流程和审判资源配置,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的一个缩影。

庭前:提炼要素让案件“快慢分道”

金融审判团队根据金融类案件的特点,整合、提炼该类案件的审理要素,快速筛选出当事人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和双方存在争议的案件要素,并在庭前指导原告根据案件类型、案件实际情况列出关键点,在做好案件分类的同时,为进一步高效把握基本案情、简化庭审程序做好铺垫。对于双方争议不大且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征询当事人意见庭前组织调解;对于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适时排期开庭,做到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办法对,进一步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庭中:要素式审理让庭审“轻装上阵”

庭审中,使用要素式庭审笔录模板,结合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调查阶段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要素予以确认,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重点审查,将法庭调查内容以标准化、条款化的形式呈现,去繁取精,缩短了开庭时间,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要素式庭审模式直击争议焦点,审理重点清晰明了,庭审流程快速高效,极大缩短庭审时间,大幅提升庭审质效,实现了类案批量化办理。

庭后:紧扣要素让文书制作奔上“快车道”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的“速判”效率,金融审判团队积极归纳、整理各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类案文书,在要素式庭审的基础上,法官通过快速固定无争议事实,以类案的要素式格式形成裁判文书中的事实查明部分,裁判理由则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阐述。因有庭前要素总结的辅助和高效化的审判,裁判文书的制作周期也大大缩短,承办法官当天便可形成裁判意见,快速出具裁判文书。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继续秉承能动司法理念,持续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在诉讼成本上做“减法”,进一步探索归纳金融案件类案专审模式,充分调动诉讼主体司法参与度,真正实现金融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仙桃“奋进新千亿、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