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工钱到账了,心也踏实了……”

发布时间:2025-07-31 点击数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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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工钱终于到账了,我的心里也踏实了。”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的李某感慨道。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讨薪未果,诉至法院

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李某为张某承包的建设工地消防工程提供安装劳务。工程完工后,张某未按约向李某支付劳务费用。李某催讨未果,诉至仙桃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劳务费及利息损失。

先行调解,沟通破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马敏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该案虽诉讼标的不大,但证据存在明显短板: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且无相关证据能证明双方就工程量及劳务费用进行过核对结算。唯一关联的证据是两人的通话录音,可录音中张某仅模糊承认“欠万把块钱”,未提及具体金额。

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劳务纠纷涉及民生权益,为高效化解纠纷,马敏迅速与李某、张某进行沟通,重点核实张某欠付的劳务费用总金额。

经多次联系沟通,张某表示对李某主张的劳务费用总金额没有异议,愿意支付,但希望免除利息;因拖欠时间较长,李某坚持要求利息。双方在利息问题上始终存在分歧。

见双方在劳务费用总金额上达成了一致,马敏决定趁热打铁,立即安排法官助理陈帅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

“李师傅觉得欠款拖了这么久,按规矩该要利息,这份心情能理解,毕竟付出了实实在在的劳动,等了这么多年。”

“张老板也说了工程回款不容易,确实也是实际难处。”

“咱们都退一步,李师傅看能不能在利息上松松口,张老板也再想想办法,争取今天把这事了了,大家都省心……”

当场支付,案结事了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开始理性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当场支付李某劳务费15000元。至此,该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