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五个环节” 努力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今年以来,仙桃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向管理要质效,以管理促发展,着力加强审限变更、案件质效、人案配比管理,努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1-8月,仙桃法院结案率同比上升2.45%,一审发改率同比下降1.51%,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5.76%。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抓实精细管理
“强化审判质效管理,首先必须抓好院庭长这个关键少数,必须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党组书记、院长漆俊如是说。今年以来,仙桃法院修订完善《院庭长参与“四类案件”会商工作细则》《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监督管理规则(试行)》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监管责任,院庭长可通过推荐类案判决、列席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全流程加强案件监管;根据承办法官或合议庭申请,协调解决跨部门的相关事项,切实做到既放权到位,又控权有效。
今年7月,仙桃法院及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研学新版审判管理质量指标体系,及时调整部分重点指标通报范围、通报形式,确保相关审判质效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以优化配比为驱动,大力提升审判质量
根据各业务部门(团队)、人民法庭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人员力量。审管办(研究室)与立案庭保持对接,密切关注各业务部门(团队)、人民法庭案件办理情况,及时调整分案,确保各业务部门(团队)、人民法庭人案配比相对均衡。“通过加人加案、减人减案,合理调配人员力量,优化人案配比,进一步促进了收结案良性循环、动态均衡。”立案庭庭长崔兆伟说道。
今年以来,仙桃法院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和诉前调解工作,在优化快审团队力量的同时,选调优秀干警组建速裁团队,综合评比两个团队办案数量、质效、效果,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两个团队比着干,干警积极性明显提升。”快审团队负责人刘文伍深有感触。
以流程管理为重点,全力缩短办案周期
“扣除审限须逐级呈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提供佐证材料供审管办(研究室)复核。”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伟表示,聚焦汉江中院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在院党组指导下,审管办(研究室)先后印发了《审判执行工作指引》《关于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管理的规定(试行)》,一方面对立、审、执各流程节点期限进一步予以明确,从严把控审限变更次数和程序转换,规范变更申请和审批程序,坚决避免案件隐形超审限;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审限预警月通报、审执进度日通报、临审限案件日催办”工作机制,全面摸排、定期督办6个月未结案件、临审限案件,坚决避免“边清边积、前清后积”。今年以来,仙桃法院超一年未结案件实现清零,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17.49天。
“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也是影响案件效率、诉讼链时间的重要一环。”在院党组指导下,立案庭认真贯彻落实“上诉案件移送提速增效创一流”活动要求,及时制定《上诉案件移送工作指引》,细化操作规范,强化内部监督,有效实现案件移送明显提速。
以案件评查为切口,竭力把牢质效底线
“案子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审管办(研究室)主任许杰介绍,今年以来,仙桃法院将案件评查作为把牢案件质效的有力切口,进一步修订完善案件评查、庭审观摩方案,采取“案件自查、专业法官会议复评、专班核查、审管办(研究室)复核”相结合,对发改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四类案件”实行全覆盖评查,并做到一案一档、存档备查。
根据案件评查、庭审观摩及审委会讨论发现的共性问题,审管办(研究室)印发审判管理工作提示9期、发改案件评查通报2期、庭审观摩通报1期,及时点出个性和共性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跟踪问效,不断提高审判质量。
聚焦立审执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审管办(研究室)会同督察室常态开展审务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联合印发督察通报,对干警个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以奖优惩劣为导向,倾力激发队伍活力
“要以科学管理抓实公正与效率,努力避免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院党组指导审管办(研究室)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严格审判绩效管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将案件办理质效、办理周期、卷宗归档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奖惩范畴,并根据考核情况,每半年评选“办案先进集体”“办案标兵”和“优秀司法辅助人员”。
“你的文书获评优秀裁判文书,公务员积分可以加分。”政治部副主任暴晓慧介绍,政治部结合审管办(研究室)提供的审判执行情况,通过实绩奖励加分、通报问责扣分的方式,赋分量化干警综合表现。同时,在院党组指导下,政治部联合审管办(研究室)积极探索员额法官述职述廉、评比评价的“双述双评”制度,构建“绩效考核+履职测评+平时考核”三位一体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绩效奖金分配档次,并与职级晋升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