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车载法庭”进乡村 家门口说“礼”止争

发布时间:2024-04-20 点击数量:927

近日,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西流河镇蔡杨村,开展涉彩礼案件巡回审判及普法宣传活动,仙桃妇联家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应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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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 以案释法

当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一起涉婚姻彩礼纠纷案在蔡杨村开庭。村民张某、王某经人介绍相恋后,仅举行结婚仪式,但未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3月,因双方分手,王某将张某诉至仙桃法院,要求其返还18万元彩礼。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龙华山法庭负责人张华法官将庭审“搬到村部”,并邀请当地村干部、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张华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公序良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感受,绝不能“一判了之”,张华法官与家事调解员、部分村民代表从法、理、情等三个方面进行积极引导,最终双方就彩礼返还达成初步调解方案。

集中宣讲 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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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彩礼归于“礼”?庭审结束后,龙华山法庭法官助理陈俊美结合刚才审理的身边人身边案,从高额彩礼的形成原因和危害、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返还的原则等方面展开,向村民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彩礼新规”。

随后,龙华山法庭干警向村民发放“抵制高价彩礼,弘扬婚嫁新风”倡议书和普法宣传册,并呼吁大家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树立新型婚恋观。

“仙桃法院彩礼普法特别好,年轻人要有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共同经营好家庭才是关键,不能让高价彩礼成为一种新的负担。”村民李奶奶点头称赞。

流动答疑 解惑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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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最近在商谈结婚事宜,对方要见面时就给20万彩礼,这个钱能给吗?”“结婚没过几天女方就回娘家不肯回来,还动不动就说要离婚,那我们的彩礼不是白给了吗?”……宣讲结束后,现场群众意犹未尽,纷纷就自己遇到的“彩礼难题”提问。

张华法官与市妇联家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一道,结合“彩礼新规”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分析法理、道清情理,从协商、诉讼、证据的保存和搜集等方面一一解答了群众们的疑惑,赢得群众点赞。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仙桃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优势,积极参与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营造社会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