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领航(4):护营商 化纠纷 显担当
——记仙桃法院民二庭庭长黄超
黄超,男,1979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自1999年进入仙桃法院参加工作以来,黄超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被汉江中院评为办案标兵,并授予个人三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被仙桃市总工会授予“仙桃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024年,在平安建设工作中,黄超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护安全、促发展、优环境、惠民生、助治理,以司法之力绘就平安底色,被仙桃市人民政府评为“2024年度平安建设突出个人”。
胸怀全局、工作尽心,做营商环境的“护航员”
黄超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领导的精准指导下,带领仙桃法院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双轨并行模式,不断完善“暖企有心、安企有方、护企有力、助企有为”的法治生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在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黄超发现案涉企业合同文本不规范,关于质量标准等条款约定不明确,而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其行业内,关于此类合同都是这样约定的。
“合同约定不明,不仅导致类似争议案件多发易发,而且也不利于实质性解纷。”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黄超对近年来办理该类案件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系统梳理了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及内部管理中的多项法律风险点,并逐一提出防范建议,有针对性的开展“送法进企”普法宣讲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堵塞管理漏洞。
在黄超和院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不懈努力和全院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仙桃法院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连创佳绩,连续4年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创建试点名单,2023年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获评全省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十佳精品案例;2024年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被省法院简报刊载并推广;2025年推行阳光执行的相关经验做法被仙桃市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
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做破产审判的“主心骨”
长期以来,破产案件一直因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被称为商事审判中难啃的“硬骨头”,但这块“硬骨头”,黄超一干就是快十年,从“破产新兵”蜕变成“解题能手”,陪伴许多企业走过从“破产”到“破茧”的重生之路。他在实践中总结撰写的《执破衔接中的以物抵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论文荣获湖北法官论坛优秀奖。
“要敢想敢闯敢为!”这是黄超在办理破产案件中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无论是推进“云端”新方案,上线运行“破产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全面推进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司法拍卖辅助人员进驻办公等机制,还是深化“信用”新理念,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依法解除符合条件企业的失信惩戒措施,或是持续深化完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高效退出市场。他一步一步“摸着石头过河”,通过破产程序助力企业快速救治或退出,助力琪美医疗、中盟服饰、神雾热能等破产案件顺利办结,累计清理债务10.3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8亿元。
善作善成、竭诚为民,做服务群众的“实干家”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这句话在黄超身上得到了生动体现,他不仅将之视为办案的准则,更将其融入服务群众、担当实干的每一个细节。
仙桃法院民二庭作为全院承担商事审判任务的重要部门,主要办理涉案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建设工程、金融借款等案件。作为民二庭庭长,黄超不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始终冲在前、干在先、作表率,更注重发挥审判团队合力,采取老法官与年轻法官搭档、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搭配的方式,合理分配案件,并带头加班加点,抽丝剥茧,以严谨的证据链条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办理多起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广的商事案件。
此外,面对各类新型民商事纠纷不断涌现带来的挑战,黄超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并充分运用专业法官会议,与同事们共同研讨,深入分析新型民商事纠纷的特点与规律,提炼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裁判规则和解决思路,为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今年以来,民二庭受理各类案件621件,结案438件,调撤率47.7%。
“哪里需要我,我就在哪里尽职尽责!”这质朴的誓言,是黄超一路走来最真实的写照。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他是最坚定的“护航员”;在推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中,他是最可靠的“主心骨”;在践行司法为民中,他是最贴心的“实干家”;他始终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担当做好每一件份内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