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3-03-27 点击数量:381

近日,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我院名列其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结合审判工作,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加强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中,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措施和方法,在坚持公正高效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工作机制,实行“特事特办”,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做到最大限度保护,最大耐心调解,最快时间审结,最佳效果执行。2009年以来,我院共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1600余件,救助特困对象136人,为530名妇女儿童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40万元,保障困难妇女儿童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创建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曾获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