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5-05 点击数量:852

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后,立案的门槛降低,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更加通畅,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便捷,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化解。

我院根据最高院的部署要求,于5月1日正式启动立案登记制。为全面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进行,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该院采取多项举措,全面迎接立案登记制的到来。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引导全院干警积极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维护好立案登记秩序。

二是加强培训,转变工作方式。组织立案庭、基层法庭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培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更新工作理念,明确立案登记原则和要求,尽快转变工作方式。

三是结合实际,细化登记立案流程。根据湖北省高院《关于登记立案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法院实际,规范细化了立案登记的各项流程,统一印制了《起诉材料清单》、《口头起诉登记表》、《补正起诉材料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样本,并完善了《接受诉状登记册》等台账。

5月4日首个工作日,我院登记立案23件,比平时立案增加近三成,其中民事案件15件,执行案件8件;不予立案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