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查获通过
11月20日,湖北省档案局委托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和仙桃市档案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档案专业评审组,对我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进行复查评审。党组书记、院长闫大华就我院近三年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向评审组进行汇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汤云仙,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陈登华,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兆科参加了评审会。
我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于2009年达到省特级标准。三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保特级、创更优”的工作理念,在过去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科学管理、突出服务、夯实基础、抓好队伍等工作措施和方法,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了档案全文数字检索,丰富了档案陈列室实物,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提升了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发挥了档案应有功能与作用。
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材料、实地察看、集体评议后,一致认为:仙桃法院机关档案工作符合省特级标准,同意通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的复查,报省档案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