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同框出庭 助力依法行政
——仙桃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8-12-03 点击数量:363

因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仙桃市民陈某将市公安局诉至法院。12月3日,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海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仙桃市第一起由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由仙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担任审判长主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民警、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代表等3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庭 审 现 场庭 审 现 场

基 本 案 情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7年,陈某因吸食毒品先后两次被仙桃市公安局行政处罚。2017年7月31日,仙桃市公安局作出社区戒毒决定书,责令陈某接受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8月12日,陈某因复吸毒品被仙桃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查获,其尿液样本经检测呈阳性。同年8月15日,仙桃市公安局向陈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同年8月31日,陈某被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陈某认为处罚畸重,向仙桃法院起诉,请求依法撤销仙桃市公安局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海军(中)出庭应诉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海军(中)出庭应诉


仙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仙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仙桃市公安局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仙桃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复议应诉科、基层派出所负责同志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就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事实、程序、法律等方面,逐一举证,详细说明,并直面回答了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问题,拉近了“官民”距离,缓解了矛盾冲突。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故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认真旁听庭审认真旁听庭审


当 庭 宣 判当 庭 宣 判

  “普通公民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上各抒己见,观点碰撞,‘民’告‘官’又可以见到‘官’。这种场景自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在仙桃法院已成常态。”案件审判长,仙桃法院院长丁拥军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平等的法律地位,能使行政相对人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真正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仙桃市委法治办副主任李朝阳也对此次庭审积极点赞,“院长开庭审案和局长出庭应诉看似对立,实则统一,都是为推进法治社会而努力。让行政始终不偏离法治的轨道,这既是法治仙桃建设的应有之义,也体现了全体市民的普遍期待。”

  今年以来,仙桃法院不断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5份,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14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5次。同时,该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综治年终考评挂钩,有效杜绝了“民告官不见官”和“出庭不出声”。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4件,应诉率达90.13%,同比上升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