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10月30日至31日,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仙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玖明亲自为仙桃法院19名新任命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颁发任命书。仙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汇报了该院2015年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仙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玖明向新任命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颁发任命书
仙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作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报告
丁拥军院长在汇报中指出,两年来,仙桃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立足自身实际,紧扣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谋划,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631件,已突破2016年全年受理案件数(2016年全年受理案件6891件),再创历史新高,审(执)结6615件,结案率达76.64%。通过前期改革实践,法官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审判质效持续向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审结案件服判息诉率、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等审判质效指标位居汉江辖区法院前列。在案件数逐年递增,办案人员减少了近三分之一的情况下,结案率不降反升,入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较改革前增长了44.8%。
丁拥军院长表示,仙桃法院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改革定力,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开创法治仙桃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仙桃法院思想高度重视,行动高度自觉,工作高度负责,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蹄疾步稳推进。就进一步深化改革,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保持改革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中央、省委、省高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的学习,确保改革不走弯路、不出差错。着力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凝心聚力,大胆探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推进新型审判组织建设,实现审判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科学划分办案权限,凸显主审法官主体地位。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机制。落实从优待警各项举措,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基层干警,支持干警坚持原则、依法办案,为广大干警干事创业、健康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不断增强法院干警职业安全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保持司法队伍稳定,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理顺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加强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的关系。改革过程中要确保人大依法任免程序不变,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与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完善人大监督方式,规范人大监督程序,既保证人大充分行使监督权,又不干涉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右)进行宪法宣誓
宣 誓 现 场
会上,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代表19名新任命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