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出镜】傅涛:扎根基层秉承“工匠”精神 攻坚克难诠释“爱民”情怀

发布时间:2018-03-12 点击数量:5688

    日前,由仙桃法院、仙桃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评选活动已落下帷幕,经联名推荐、资格审查、事迹展播、民主投票、集体研究等步骤,10名干警脱颖而出获此殊荣。为向各界群众展现仙桃法院干警崭新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以饱满热情融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开创仙桃审判事业新局面,仙桃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将陆续推送“十佳出镜”专题,全方位展现“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的工作点滴,欢迎各位网友持续关注。

 

十佳出镜4:仙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傅涛,男,1976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基层法庭工作22年,现任仙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法官。近年来,傅涛同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大胆管理,勇于争先,从事审判工作年均审结案件100件以上,无一案件被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均在80%以上,带头执结案件50余件,执结率在90%以上。因成绩突出,他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被汉江中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担任长埫口人民法庭庭长期间,该庭于20161月被汉江中院记“集体三等功”,20171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社厅授予“全省先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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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群众,以人为本

    基层法院处理的民商事案件繁琐细碎,但件件事关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傅涛同志始终坚持将群众利益无小事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他在办案中注重以人为本,平等相待,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阐释着法律的内涵。他在基层法庭工作时,办理调解案件不拘于形式,常常走村串户,贴近群众,拉近距离,常常通过一杯热茶和一句暖心的话语化解久积的恩怨。他十分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善于抓住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心结,采取有效对策,以娴熟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担任执行局局长后,他牵头完善了信访接访制度,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下基层了解具体案情,和干警们一起参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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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涛同志(左一)深入基层一线调查案件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傅涛同志深知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盼和要求,实现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正的使者,维护公理与正义是人民法官的天职。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证案件质量,无论是审判工作,还是执行工作,他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严格坚持案件合议制度,不搞一言堂,不将案件评议流于形式,合议庭成员对事实和适用法律提出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案件做出处理意见。此外,在审判工作中,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他还经常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确保案件公正。在执行工作中,他定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让代表委员们了解法院执行工作,让代表委员们全方位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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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甘于清贫

    在情与法、权与法、利与法的较量中,傅涛同志始终保持作为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应有的品质。他所办的案件数以千计,但面对无数次的诱惑,从不为之所动。二十余年的审判执行生涯中,傅涛同志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到执行局局长一路走来,他时刻告诫自己,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当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尽管他的家庭生活还不富裕,但他从不接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在家中接待当事人,更不让家人过问案件,对于登门说情的当事人或亲朋好友,他都严词拒绝,从不越“雷池”半步,他本人从未因接受吃请和收受礼物受到当事人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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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奉献,一心为公

    22年来,傅涛同志甘愿舍小家,为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虽然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家庭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但他没有退缩,爱人也给予理解和支持。自2011年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后,作为负责人的他不但要亲自办理大量的案件,还要管理好庭务、局务工作,每天要接待咨询和信访的群众,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制作裁判文书和进行业务学习已成常态化。尽管案件每年递增,但是在他的带领下,所在集体干警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已蔚然成风。

    傅涛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铸就了他那份对公正的执着,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融入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他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向党和群众递交了一份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