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从爷爷奶奶的掌心到妈妈的怀抱......

发布时间:2025-10-21 点击数量:65

因担心年迈老人无力抚养小孩,提出变更抚养权,却遭到老人强烈反对,这起抚养权纠纷最终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

变更抚养遭反对

2024年2月,王某与张某和平结束婚姻关系,约定婚生子张小某的抚养权归张某所有,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用。不久后,张某外出务工,张小某的生活起居便由年迈的爷爷奶奶负责。王某在知晓了孩子的成长环境与学习教育状况后,内心深感忧虑,多次协商无果后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为王某所有。

“我们含辛茹苦地将孩子拉扯到今天,你却想夺走抚养权,我们绝不同意!”

张小某的爷爷奶奶在得知王某起诉后,情绪异常激动,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张小某的疼惜与不舍。

“奶奶,您和爷爷都已年过八旬,照顾孩子不仅体力上力不从心,而且在学习教育上也很难给予恰当的引导。张某又常年在外工作,我提出变更抚养权,完全是出于对孩子未来成长的考虑。”王某耐心解释,希望两位老人能够理解其良苦用心。

找准症结释法理

双方当事人因孩子的抚养问题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一边是视孙子如命的祖父母,情感深厚;一边是为孩子长远发展着想的母亲,态度坚定。

承办法官李旺在全面了解案情后,敏锐地察觉到案件的症结所在——如何让双方都能毫无保留地表达对孩子的爱,并找到一个既能体现母爱又能兼顾祖孙情的解决方案。

“孩子上学期间由王某照顾,确保学习教育的连贯性;节假日则由张某接回,让你们共享天伦之乐?”李旺适时提出了一个兼顾双方情感的建议。

“我不同意,孩子必须日日伴我左右!”奶奶不等王某和张某表态,便抢先表达了反对意见。

情理交融促和解

见此情景,李旺决定分别与双方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经过几小时耐心细致地劝说与协调,王某和张某终于达成了初步共识。然而,张某仍因顾虑孩子爷爷奶奶的情绪而犹豫不决,不敢轻易签订协议。

“孩子是您们看着长大的,我们相信您们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但是他现在正是接受教育的年纪……”

李旺再次与两位老人促膝长谈,从孩子的成长需求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逐渐明白,孩子并非任何人的私有财产,而是独立的个体,家长应为其长远发展深谋远虑。

“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只要他好好的,我们同意。”

在李旺的引导下,爷爷奶奶的情绪逐步平复,对张小某的抚养问题也松了口。

最终,在李旺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上学期间张小某由王某照顾,其他时间由张某及爷爷奶奶照顾。这场因爱而生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与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包容下,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