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领航(3):攻坚克难保平安 勇于担当护正义
——记仙桃法院执行局局长方俊
方俊,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治安学专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自2005年7月进入仙桃法院工作以来,方俊长期扎根审判执行一线,凭借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与执着追求,在不同岗位上均取得了突出成绩。他先后被仙桃市人民政府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汉江中院评为办案能手,并授予个人三等功;被仙桃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十佳政法干警” 、“政法英模”等称号;2020年2月,他带领的毛嘴人民法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2024年,在平安建设工作中,方俊勇挑重担、积极创新、心系群众,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贡献了卓越力量,被仙桃市人民政府评为“2024年度平安建设突出个人”。
强化执行质效,筑牢公平正义最后防线
方俊始终将“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作为行动指南。面对执行难题,他以提升质效为核心,全面优化流程、精细管理指标。通过建立周通报、月评比机制,横向对比进度、纵向分析排名,有效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推动执行局核心指标持续高位运行,多项数据位居全省法院前列。2024年,仙桃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214件,结案8062件,执行到位金额7.91亿元,平均结案时长79.71天,真正让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在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执行案件中,多名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拖欠工资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方俊接手案件后,迅速组织执行团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通过细致的调查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线索,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拖欠的工资足额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创新执行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在执行工作中,方俊深知创新是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面对日益复杂的执行环境和持续增长的案件数量,他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
2024年,方俊带领执行团队在汉江辖区法院内率先实施多项创新举措。一方面着力推行“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为因失信而陷入经营困境但有积极整改意愿的企业,提供了重新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加大对“拒执罪线索移送预告书”的实施力度,对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提前发出预告书,明确告知其拒执行为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后果,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有效提升了实际执结率。
得益于这些创新执行机制的实施,2024年,仙桃法院共对309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邀请市电视台全程直播执行活动1次,近70万网友“云上”监督执行,依法发布执行悬赏、预拘留、涉嫌拒执犯罪等公告11期共计144人,倒逼2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共计167万元,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能和质量,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关注群众诉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信访是执行工作的晴雨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回应好群众的每一项诉求。”方俊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他办公时间最长的地方便是信访接待室。
2024年,在办理一起涉交通事故执行案件时,申请执行人林某已年逾八十,被撞伤后更是长期卧病在床,而被执行人廖某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身有残疾,长期靠捡拾破烂贩卖为生,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瓶颈。
林某多次到法院信访反映诉求。方俊先后接待了林某12次,每次都耐心倾听,并向其详细解释案件执行的难点和进展情况。为了帮助林某解决实际困难,方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林某争取到5万元司法救助。廖某也在方俊多次上门做工作后,筹措2万元还款。一起多年的积案,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但在每次接访中,方俊总是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认真解答每一个问题,详尽制定每一个解决方案,以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暖心人”。
从田间地头定分止争的乡村法官,到执剑护平安的执行局局长,变的是职务与战场,不变的是他那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坚定承诺。方俊始终以匠心铸就公正,以恒心守护平安宁,无论是调解现场的耐心倾听,还是执行路上的风雨无阻,始终将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法官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