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学仙讲·与法同行 | 没有借条原件能否主张债权?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出借人在维权时通常会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然而,当无法提供借条原件时,出借人的诉请还能得到支持吗?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邓某与胡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3月,邓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胡某借款40000元,并承诺于2020年8月底之前还清。借款到期后,邓某未按约定还款,邓某遂将胡某诉至仙桃法院。
得知自己被起诉后,邓某主动与胡某联系,承诺只要胡某撤诉就还款。出于对邓某的信任,2021年5月,胡某提交了撤诉申请书。随后,邓某以还款为由,从胡某处拿到借条原件,却一直未还款。在多次催讨无果后,胡某再次将邓某诉至仙桃法院。
法院审理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与胡某达成借贷合意,邓某收取胡某出借款项,双方形成民间借贷关系。该民间借贷关系未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邓某未按约还款,依法应承担继续履行的民事责任。虽然胡某提交的是借条复印件,但结合胡某提交的民事裁定书、录音、微信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胡某在第一次起诉、撤诉后,邓某虽然以还款为由取走了借条原件,但实际没有向胡某还款的事实。胡某要求邓某返还借款400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最终,仙桃法院依法判决邓某返还胡某借款40000元。现该法律文书已生效。
法官说法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注意留存好相应证据。如果没有借条或书面借款协议,出借人可以通过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此外,借款人要树立诚信意识,方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