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实现基层法庭直接立案
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中,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了偏远地区群众立案难的问题。近期,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和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改,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目前,6个乡镇法庭已全部实现就近直接立案。
5月份以来,院党组将解决偏远地区“立案难”问题作为服务群众、立行立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建斌负责,立案庭、司行科和有关法庭负责人参加的整改专班,并迅速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完善立案设施。为6个乡镇法庭配备了专门的电脑,实现了院机关与基层法庭的网络对接,使法庭可以依托计算机远程网络,和立案庭使用同一个立案软件受理案件,形成了“一个立案窗口,六个受理点”的立案模式。二是设立缴费专户。积极与财政和有关金融部门联系沟通,求得支持,在乡镇仙桃农商银行设立统一的诉讼费缴纳专户,实现了当事人就近缴费。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人民法庭就近受理民商事案件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基层法庭受案范围、立案审查、诉讼费缴纳及诉讼费缓减免等有关规定。
基层法庭直接立案试运行以来,仅8月份就受理案件30余件,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