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这一案例入选湖北高院打击毒品犯罪五大典型案例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仙桃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恶劣行径。近日,我院审结的沙某贩卖毒品案成功入选湖北高院精心选取的打击毒品犯罪五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9日20时许,被告人沙某在仙桃市某镇路边,以1620元的价格向未成年人郭某贩卖6个电子烟烟弹。同月22日,公安人员将沙某抓获,当场从其所驾车内查获电子烟烟弹4个,经鉴定称重,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单个烟弹内烟油净重1.2275克。
法院审理
仙桃法院认为,被告人沙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沙某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依法从重处罚,综合其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然而近些年,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将新型毒品伪装成“上头电子烟”等向外贩卖。未成年人受到猎奇心理驱使和不良群体的引诱,容易沾染上毒品。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吸食毒品会对其身体器官造成严重损害,且更易形成心理依赖,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体现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场,对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提醒社会公众,警惕并远离以“上头电子烟”等面目出现的新型毒品。
禁毒工作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2025年上半年,仙桃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件,依法对73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共处罚金69.4万元,有力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安定。下一步,仙桃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为构建无毒社会筑牢坚实法律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