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执转破”工作的实施方案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执转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执转破”品牌试点,仙桃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凝聚上下合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现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执转破”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拯救生病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重要功能,切实构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依法执结,无财产执行可供执行案件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工作格局,有效化解执行领域大量“僵尸案件”,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执转破”仙桃品牌。
二、工作专班
成立仙桃市人民法院推进“执转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执行副院长担任组长,由执行部门和破产审判部门负责人任专班成员。
三、工作举措
为有效化解执行积案,有序衔接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本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执转破”工作推进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工作,实行挂图作战。
1.全力摸排执行积案
本院执行部门利用执行信息平台,对积压执行案件进行大数据筛查,以终本3年以上、被执行人企业涉10件以上案件清单为抓手,并结合正在执行中案件符合移送破产条件的进行集中摸排,做到清查全覆盖。做好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自愿、理性、合理选择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2.集中攻坚破产审查
深化“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克服“执转破”案件启动缓慢、移送渠道不畅等困难,提高案件移送效率。破产审判部门对移送破产审查的案件,实行任务分解,由具体承办人进行任务推进,对符合条件的“执转破”案件及时报送上级法院审查。
3.全面深入总结经验
对推进“执转破”案件做到“一案一台账”,总结成功经验,深化移送流程,培育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为打造“执转破”仙桃品牌不断积蓄力量。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执转破”工作对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执行案件移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依法开展“执转破”工作,可以有效化解大量“僵尸案件”,将执行部门历年积案实际执结,是深入攻坚执行积案和切实巩固执行难战果的有力举措和重要途径。对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但仍可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要运用“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方式进行救治,使其能够通过救治重返市场;对救治无效或根本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要进行破产清算,促进及时退出市场。
2.加大力度,协调配合。要加强立、审、执的协调配合,做到执行部门与破产部门有效衔接,实现提前关注、提前介入、提前研判。定期开展“执转破”工作专业化培训,重点解决执行干警不想移送、不会移送的突出问题,提升执行干警审查、移送能力,畅通“执转破”案件移送渠道。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平台和相关信息资源,及时汇集针对同一企业的执行案件信息,依法推进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转入破产程序,杜绝在案件处理上相互推诿。持续推进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化建设,为破产审判岗位配备优秀人才,并通过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破产审判队伍整体素质。
3.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要用好“一网两微”等官方平台,加大宣传“执转破”工作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攻坚执行僵尸案等工作方面的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教育作用,营造支持、理解“执转破”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