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11 点击数量:754

   

近日,市法院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这是汉江辖区法院系统团委首次获得这一殊荣,也是该院团委继2013年获得“全市五四红旗团委”,2014年获“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之后获得的又一荣誉称号。

市法院团支部在院党组以及团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干警的关心支持下,始终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依托党建带团建,将团建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认真落实团的重点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团的基本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调动团员队伍先锋作用,结合法院青年队伍的优势,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义务植树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为激发青年干警的潜力和活力,该院成立了文体兴趣小组,组织青年干警与市工商银行青年员工进行联谊,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使青年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各自的岗位上创先争优,勇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