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结婚一年就“散伙”,彩礼能退吗?

发布时间:2025-04-08 点击数量: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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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各自迈向新的生活后,却一同来到毛嘴法庭,将一面写有“纠纷化解  公正及时”的锦旗赠送给该庭干警。

夫妻缘尽,纠纷乍起

2024年1月,别某与廖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前,别某依照当地风俗,向廖某支付了彩礼,购置了“五金”。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又缺乏沟通,争吵不断。共同生活一年后,廖某提出离婚。别某要求廖某返还彩礼和“五金”,被廖某拒绝后,诉至仙桃法院。

彩礼之争,针锋相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吴定帮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彩礼返还问题,决定通过“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方式化解双方纠纷。“彩礼和‘五金’都是我出的,就过了一年就要离婚,怎么着也得还给我!”“结婚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吗?过不下去能全怪我?东西我收了就是我的,不可能退!”调解室内,激烈的争吵声不断回荡,别某与廖某你一言我一语,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温情调解,好聚好散

由于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面对面沟通可能造成矛盾激化,吴定帮果断调整调解方式,进行“背对背”调解。在向双方阐释彩礼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吴定帮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促使双方解开心结。

经吴定帮耐心释法说理,别某与廖某态度逐渐软化,彼此各退一步,就彩礼及“五金”返还达成一致意见。廖某当场返还别某部分彩礼。至此,该案圆满化解。